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扶持养老服务发展已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建议、立项、审批、执行、监督和评估顺畅的运作流程。特别是在土地使用上,要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针对常州市区用地紧张情况,可以采取以改建原有养老机构或由于搬迁等原因而闲置的企业有房、学校等为主的措施。在农村由于用地较宽松★,可以采取改建、扩建和新建相结合的措施增加养老机构床位,加快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强养老机构运营活力★★★。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多元化投入的激励机制和公平竞争的经营机制★,要重点完善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的资产归属和管理,建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由各辖市(区)或街道(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相应保障,并由各辖市(区)政府和街道(镇)落实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场所★★。要建立多种公共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机制,更好地提高资源的社会效益★★,建立各种评估和奖励性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各种养老服务组织、服务人员和支持者的积极性。同时要尽快成立全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调查研究★★、业务培训★、机构评估、资格认证★、咨询服务、学习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肩负起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行业质量和水平、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
第一阶段,从2011年至2012年★★★,按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在2012年末养老机构床位数要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0%。2009年末常州市养老机构床位数为11639张★★★,占该年末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1★.72%★★★;预计2010年我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将新增加2500张★,在2010年末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合计为14139张★★★,占该年末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2.04%。2012年末要达到3.0%,我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应为22390张,在2011年和2012年将要新增加床位8761张,平均每年新增加床位4380张(见表5★★★、6)★。
1、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级政府要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对护理、康复、自理★★★、托养、居家以及文体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数量和布局统筹考虑★★、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二是养老机构结构不合理。养老机构中不能自理的老人比重偏低从2009年末我市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护理级别来看,自理的占57.3%,全护理和特殊护理的仅占21.5%。缺少能够将养老和医疗康复结合起来的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只能得到生活照料,不能得到专业医生、护士的治疗及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
注1★★:本方案按照2020年目标床位数占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3.5%计算★★。
目前★★,我市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为 6165 人,城镇“三无”老人为 460人,农村★★★“五保”对象为5563 人,★“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为 2455人。除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数在2009-2020年间略有减少外,其他三类政府保障群体逐年略有增多(见表4)。
具备条件的社区和村,特别是城市老年人相对较多的社区,要积极创办老年日间服务中心或助餐点等实体,为老年人提供托养休息、文化娱乐、康复健身、助餐服务等,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温馨便捷的服务。
(1)到2015年,全市各街道(镇)要建有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援助服务、文化娱乐、康复健身、助餐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达58个。同时,该中心应承担本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协调、指导工作。
③ 加快生活和医疗护理相结合的护理院建设★★,市本级和各辖市★★、区都拥有1所以上“爱心护理院”,每个爱心护理院床位数达150张以上。
(1)养老机构:市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58家(其中常州市1家、钟楼区9家★★★、天宁区13家★、戚墅堰区1家、新北区11家、武进区23家),其中市级养老机构共1家★★★,为常州市福利院 ;区级养老机构共3家,为新北区社会福利中心★、戚墅堰区社会福利中心和武进夕阳红康乐中心★★★,钟楼区和天宁区没有区级养老机构;街道(镇、居住区)级养老机构共54家。大部分街道(镇)布局1-2家养老机构★,天宁区与钟楼区少数街道分布较多,达到3-5个★★★,戚墅堰区有一个养老机构。
如果按上述调查中分性别和年龄组(5岁一组,80岁及以上为一组)的现在或今后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比例,与未来常州市分性别和年龄组(5岁一组,80岁及以上为一组)的60岁及以的上户籍老年人口预测数相乘★,得出我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中现在或今后最愿意居家养老的,在2010年末为57.01万人,在2012年末为61.43万人,在2015年末为69.14万人,在2020年末为76.97万人;现在或今后最愿意进机构养老的★★★,在2010年末为7★★.80万人★★★,在2012年末为8.41万人★★★,在2015年末为9.51万人,在2020年末为10.26万人★★;现在或今后最愿意进老人日托所的★,在2010年末为4.43万人,在2012年末为4★★★.77万人,在2015年末为5.38万人★,在2020年末为6.04万人。
② 各辖市★★、区都要分别建立1所政府主办的福利型★、保障型(供养五保、三无等特殊老年人)养老机构,每个养老机构床位数达300张以上;
按“迁中育中”方案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将从2010年末的69★.24万人增加到2015年末的84.03万人,五年共增加14.79万人,增长率为21.36%;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占户籍总人口数的比例将从2010年末的19.27%上升到2015年末的22★.63%,五年共增加3.36个百分点(见表2)。
3、以人为本,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政府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同时通过适度普惠政策和公共养老设施建设,为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身体状况、不同生活境遇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着力解决★★“三无”、“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着重帮助“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困难老人等低收入人群中失能老人,优先确保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和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早在1985年,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5年★。2009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为67.5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数的18.8%★★★,分别高于全省和全国同年龄段人口比例的2★★.3和4.8个百分点;其中80岁及以上户籍高龄老年人口数已达到10★.24万,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15.17%★。目前常州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
通过多方面努力★★,建设一支专业人员、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形成养老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资格和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95%以上,在养老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须配备法律工作者。构建养老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岗前、在职、技术等级培训制度,制定养老服务人才近期和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在有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院系,在相关专业开设老年学、老年心理学和护理服务等课程★★★,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志愿者活动,搭建志愿者为老服务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咨询★★★、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在养老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培养和建设社工队伍★,鼓励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开展服务,协调相关工作,努力改善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提高养老服务对象生活水平。
政府着力提供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公益性服务和福利性服务项目,鼓励和组织志愿者服务,扶持非营利性服务★★,引导多种产业性服务项目的发展★。
(3)大力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老居民小区整治、公共资源整合、政府购买租赁,以及建设新居民小区将其纳入配套设施规划等方法,多渠道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到2012年★★★,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120㎡以上;到2015年★,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200㎡以上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钟楼、天宁、戚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布局,一个街道设置一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北区主要结合养老机构设置★★★。三井、河海、龙虎塘三个街道设置了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在新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内,其它6个乡镇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在乡镇敬老院中,利用敬老院相关设施。武进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尚在起步中。
6、加强管理,规范建设,提高质量★★。遵守基本建设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完善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探索和制定各类养老服务规范,加强评估和指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文件,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和完善为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提供援助服务的政策及操作办法,以及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政策及操作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通知》精神,制定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的划拨政策及操作办法★★。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招标办法★★。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多元化投入的激励机制和公平竞争的经营机制。
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基本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准入审批程序★★★。养老机构的建设必须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要求,房屋以及各种配套设施必须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必须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为入住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心理慰藉以及康复护理等服务。要制定国家、省有关标准的地方细则和评估操作办法★★,制定与政府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配套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要完善和执行公益性、救助性机构老人入住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确保满足政府重点保障对象的基本服务需要。对政府承担服务的对象资格审核以及政府补助要进行规范★★★。各辖市(区)要制定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认定标准、服务等级标准和操作办法★,并严格执行。
经对★“常州市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资料进行加权处理后★★,在2009年被调查的市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中,现在或今后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为居家养老的占81.4%,为机构养老(包括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的占12.2%,为老人日托所的占6.4%;现在最需要解决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为精神赡养的占51.6%★★,为家政服务的占36.6%,为助餐服务的占8★.5%★★,为日托服务的占3★.3%★★★。在2009年被调查的市区60岁及以上最愿意机构养老的户籍老年人中,选择可承受的养老机构月收费标准为500-800元的占59.1%,为800-1200元的占31.6%,为1200-1500元的占5.9%,为1500元以上的占3.4% 。
加大政府激励和扶持力度★,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力争到2012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00张;到2015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2012年的基础上新增3000张★★。“十二五”期间★,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达50%以上。
依据常州市统计局、公安局及其他相关部分提供的数据,对2010-2050年常州市户籍人口老龄化变动趋势进行多方案预测。按“迁中育中”方案预测,在2010-2020年常州市户籍总人口数将从359.41万人增加到386.59万人★★★,十年内增长7.56%,而同期我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将从69.24万人增加到93.27万人,十年内增长34★★.70%,老年人口数占户籍总人数24★.13%。比总人口数的增长速度快得多。
三是建成各级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全市现有市级老年服务中心1个,辖市(区)级老年活动中心4个,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社区(村)建有老年文化活动室1038个★,所有的社区(村)建有老年健身活动场所1417个★★。市级老年大学1所,辖市(区)级老年大学5所,街道(乡镇)级老年大学(学校)50所,社区(村)级老年学校(培训点)858所,远程教育东方银龄大学2所。2009年老年人参加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9%。2009年辖市区老年大学共计建筑面积7333万平方米★★,总投资4245万元,可容纳5700人,累计毕业学员13900人次。2010年7月★★★,常州社区广播电视大学已建立。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要根据老年人需求,借助各类养老机构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积极发展下列为老服务项目: 一是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卫生清理及代办服务。二是康复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协助、康复护理及健康咨询服务。三是应急性服务★★★。为突发急性重病★★★、意外事故、心理危机等特殊情况的老年人提供应急救助服务。四是安全守护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设施安装及使用指导★★、安全隐患检查及排查服务。五是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利用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健身活动场所和网络,提供适宜老年人阅读的报刊书籍和音像制品,开展适宜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活动。六是动态养老和旅游服务★★★。发展老年休闲旅游产业,为老年人短期流动式、候鸟式养老提供服务。七是精神关爱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优待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聊天、沟通交流及心理疏导服务。八是法律援助服务★。帮助老年人获得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程序和相应的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九是援助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及时★★、全面享受到政府或社会所提供的救助、救济服务,帮助老年人从社会获取公益性和志愿者服务。十是社会参与服务。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搭建社会组织平台,提供咨询和支持服务★★。
按“迁中育中★”方案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各辖区(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按增长速度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戚墅堰区(见表3)★★。
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背景下,伴随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总体仍呈现明显滞后于实际需求的状况★★。据“2009年常州市养老机构基本状况调查★★”,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特别是机构养老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 继续加强市福利院建设。重新选址新建市福利院(市爱心护理院),承担城市“三无★”供养和接收社会老人养老★★,总床位1200张,其中福利院床位800张★★,爱心护理院床位400张;
在“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给予减免各种基建规费、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用水、用电、用气收费等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行补贴,对低保、老劳模、老华侨、离休干部、90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养老援助服务★。提出“养老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的养老事业发展基本原则,使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2)到2012年,全市各社区、40%的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全市达738个★★,2015年,全市100%的社区★★★、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站根据本区域老年人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全市已建立了以政府主办养老福利机构为龙头,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养老福利机构为骨干★★,城乡合理布局的集中养老服务网。截止2009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85所★,其中国办 66 所、民办 19 所,总床位11639张,占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的1.72%;入住老人6819名,入住率58.6%(见表1)★★★。
鉴于常州市在2010年末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占当时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偏低,要在2012年末达到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该年末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3.0%,全市在2011年★★★、2012年两年内平均每年将要新增加4126张床位,相当于在2010年末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基础上平均每年新增29.18%★,完成任务的难度很大,而且也将使全市★★★“十二五”前两年与后三年养老机构平均每年需新增加床位数之比为2.75★:1★.00,达标任务严重不均衡。因此,为了确保2012年末我市顺利完成“十二五”第一阶段养老机构的建设规划目标★★★,并有利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此期间将较多精力用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现有养老机构的入住率★★,现将2012年末常州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该年末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下调到2.8%;2015年末本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该年末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仍达到3.2%。
从“设施层级★”来分——分为市级、辖市(区)级、街道(镇、居住区)级、小区(村)四级★★★;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抓好责任落实。要在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典型示范等方面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地要把《规划》分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对职能部门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并把《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地要建立由改革发展、民政、老龄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细则和评估指标体系。各级民政、老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要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完善养老服务管理和监督体系。
三是居家养老工作推进不平衡★。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区发展较快,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尚未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且各地的推进进度也不一致★,导致了地区之间有一定的发展差异★★。
实行统一软件★、统一业务操作流程★★、统一联网,建立统一数据库,并纳入政府职能部门数据库管理,及时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需求和资源供应信息,解决居家养老中的实际困难★。使用12349短号热线,建好面向市区的便民为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依托各辖市(区)和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信息化管理软件、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等便捷有效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渠道。开设网络服务窗口★,提供养老服务信息和咨询服务,做到服务载体信息化★,努力打造“十五分钟为老服务圈★★★”。
注3★★:全市★★“十二五”期间新增床位数为同期各辖区(市) 的新增床位合计数。
5、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按区域特点争创特色,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建设,切实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落实。着力加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同时重视体系、制度和体制等建设。
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搞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二十一世纪上半叶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表现。为加快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以及《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阶段,从2013年至2015年,按常州市委、市政府要求2015年末养老机构床位数应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2%计算★,2015年末我市养老机构床位数为26891张,在2013年至2015年将要新增加床位4501张,平均每年新增加床位1500张(见表5)。
注1:本方案按照2012年末目标床位数占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2★★.8%计算★★★。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精神养老与物质养老的协调发展,加快老年文化、教育、健身服务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创造更好的条件★★。各辖市、区和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加强建设,分别拥有1所不少于2000㎡★、500㎡★、100㎡的老年活动中心(室)★★★。机关、学校等有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单位在节假日应向老年人开放★。积极开展老年精神关爱工作,到2012年,全市建成100个以上老年心理咨询室,到2015年,全市社区基本都建有老年心理咨询室。通过加强为老服务公共设施建设,为50%以上的老年人参与学习、文化体育和娱乐健身活动创造条件。积极引导老年人走出家庭、融入社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居家养老服务由市区向辖市推进,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十二五★”期间★,全面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2★★、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框架。按照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建立满足需求并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
注2★★★:2020年全市床位数及“十三五★★★”新增床位数均为同期各辖区(市) 的床位合计数★。
一是养老机构入住率偏低。2009年末被调查养老机构中★★★,共有核定养老床位11639张,但实际床位使用数仅有6819张,有41.4%的养老床位处于空置状态。其中入住率在30-50%的养老机构有1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12.9%;入住率在30%以下的养老机构也有11家★,占12.9%★。
2009年3-5月,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有效调查样本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701 名。经对数据进行加权处理并按分性别和年龄组(5岁一组★★,80岁及以上为一组)的生活不能自理比例、半自理比例,与未来常州市分性别和年龄组(5岁一组★★,80岁及以上为一组)的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预测数相乘,得出我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人数,在2010年末为7★★.54万人(其中不能自理的为1★.09万人),在2012年末为7★.70万人(其中不能自理的为1★.10万人),在2015年末为8.36万人(其中不能自理的为1.18万人)、在2020年末为9.63万人(其中不能自理的为1★★.34万人)。
四是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护理、管理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有21★★.2%的养老机构中护理员与入住人员的比例高达1:20以上,同时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普遍偏低。
4、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通过创新体制和优化资源配置,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探索性★、实践性和创造性很强的工作,要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和完善为老服务提供理论、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大养老服务科研经费投入,培养高水平的养老服务科研队伍。加强养老服务行动课题研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在人员培训、学术研究★、项目合作等领域拓宽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养老服务事业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二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初步建立,全市各街道和部分镇建有养老服务中心,大部分社区建有养老服务站,其中达A级以上的养老服务中心(站)达78个。市区建有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和助餐点30个。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日托照料★★★、康复训练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目前已经服务老年人2572人,援助服务困难和特殊老年人达1263人,从2010年10月起,实施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援助服务,服务对象将增加3000人左右★★。各级财政拨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经费350余万元,市彩票公益金资助老年人助餐点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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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扩建工程★★★,增加床位数量,各镇养老机构床位数达老年人总数的3%左右,对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敬老院床位除满足供养“五保”老人外,其余床位对社会老人开放★,逐步将敬老院建为集“五保”供养、社会老人寄养、居家养老服务等为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办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建立基本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符合市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明确政府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务,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有序★、服务品质优良、监督管理到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两个率先★★”进程相同步★★★,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
(3)居家养老服务站★★:主城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结合居委会、村委会等社区服务用房来布局★★,共享社区公共设施。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支持电线
常州市已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主办养老机构为龙头,社会办的养老机构为补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基础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总之,在★★★“十二五”期间常州市养老机构需新增加床位数13262张★,五年内增长率为90.19%★★。根据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十三五★★”期间我市80岁及以上户籍高龄老年人口数由于历史原因的影响将呈现减少的态势,参照发达国家养老机构床位数占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的5—7%(有的发达国家达到了8%)的标准,我市规划到2020年末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该年末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3★.5%,届时我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应达到32645张,需在2015年末的基础上新增加5755张★★★;在2016至2020年间平均每年新增加养老机构床位1151张(见表7)。可见,在2011-2020年常州市养老机构床位数的规划目标,仍比同期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的增长速度要快得多(见图2)。
为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应大幅度增长。一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增加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公共财政向养老服务项目倾斜,建立养老事业费制度★★,形成与养老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通过加快投入,加快政府主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步伐★,按照居民居住分布合理规划和建设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示范性养老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改造等方式★★,加快建设速度。完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机制和模式★。积极探索公办民营★、合作经营、委托管理、服务外包等运行模式★★,完善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要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建立多种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各类主体利用闲置房产兴办养老机构,可以跨行业对医院、学校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等进行整合和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民办公助财政补贴机制,全市范围内实行床位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政策。对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项目★,在用地、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方面给予有力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形成全社会力量共同兴办养老事业的局面★★。